文化景观和文化自然双重遗产的区别

如题所述

文化景观单指人为创造的景观。文化自然遗产就包含了自然天然的风景在内。
1、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定义,以下各项为 “自然遗产”∶
从审美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由物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
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为受威胁的动物和植物生境区;
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
2、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是指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可移动文物是指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在民间长期口耳相传的诗歌、神话、史诗、故事、传说、谣谚;传统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等民间表演艺术;广大民众世代传承的人生礼仪、岁时活动、节日庆典、民间体育和竞技,以及有关生产、生活的其他习俗;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与上述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场所等。
3、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是指自然和文化价值相结合的遗产,例如中国的泰山、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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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6
世界遗产委员会的《操作指南》对文化景观类型遗产有如下定义:“文化景观属于文化财产,代表着‘自然与人联合的工程’,它们反映了因物质条件的限制和╱或自然环境带来的机遇。在一系列社会、经济和文化因素的内外作用下,人类社会和定居地的历史沿革。”这个文化景观的定义,主要强调了两点,一是这类遗产是人类与自然相互作用的作品,二是这类遗产是人类具有历史演进过程的居住区域。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同年在越南会安通过的《会安草案——亚洲最佳保护范例》(以下简称作《会安草案》)中,世界遗产委员会又对文化景观作了这样的定义:“文化景观是指与历史事件、活动、人物相关或展示出了其他的文化或美学价值的地理区域,包括其中的文化和自然资源以及野生动物或家禽家畜。”这个解释的确大大拓宽了文化景观类型遗产的外延,按照文化景观的这个定义,一些历史上发生了重大历史事件的地域,如著名战役发生的战场、著名人物活动过的纪念地、有审美价值的自然景观等,就不再属于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中的相关类型,而是属于文化景观了。

双重遗产就是,就是两者的相加。就是说这一块地方,这一部分自然遗产价值也很高,那一部分的文化遗产价值也很高。彼此之间的关系呢,有一定关系。但是这个关系更多的就是作为一种物质关系。就是人生活的物质环境,生产生活的物质环境。比如澳大利亚有一个双重遗产,它这个是一个自然遗产,基本上没有受到什么破坏,原始状态的,价值非常高。那么这里面主要文化遗产是什么,一个古人类的遗址,过去的人类住过的遗址。这个遗址价值对于澳大利亚来讲,在人类发展史上它也是很重要的,价值很高的,所以是这样一个双重遗产。

两者区别显而易见追问

能否简单一点好吗 谢谢

第2个回答  2013-09-26
文化景观就是观赏类,而文化自然双重遗产是观赏及保护并存的。
第3个回答  2013-09-26
先把这两个名词分别解释一下,再说说相同的地方和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