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逾期兑付

如题所述

这只是金品众多诉讼中的一个。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与金品相关的文件多达186份,其中相当一部分与金品(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关,涉嫌以私募名义非法集资,侵占、挪用基金财产,导致巨额资金下落不明,大量理财产品逾期未兑付。

“金品系”深陷诉讼

2021年3月1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2020)京0105财保第1611号民事裁定书显示,申请人范晓婷与金品(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投荣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生合同纠纷。范晓婷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金品(北京)投资。存款不足的,查封或者扣押与不足部分等值的财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范晓婷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前一天3月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2020)京0105财保第1577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陈晔向被申请人金品(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雪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410311.11元的财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3月3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也对与金品(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作出民事裁定书,但因金品(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管辖提出异议,案件被移送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

此外,3月5日、3月8日、2月4日分别下发了申请撤回申诉的金品(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品(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品控股有限公司的相关文件。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今年1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裁定书,驳回金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一起合同纠纷案一审裁定,驳回金品(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将案件移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此外,今年1月4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民间借贷纠纷案由民事裁定书。原告刘因与被告(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袁氏创世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控股有限公司、陈硕刚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自愿申请撤诉。准许刘撤回诉讼。前后发布了多份与原告和被告相关的民事裁定书,解冻了多名被告被冻结的账户和股份。

中国裁判文书网民事裁定书显示,除少数文书外,上述案件大部分在2020年9月至12月间结案。自2020年第三季度以来,金品部门的公司一直深陷诉讼。

北京证监局以“争单”和虚假承诺误导投资者对投资者进行处罚。

此外,涉案公司还包括一家名为京投荣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司,私募涉及的产品有“金品瑞祥3354股票投资5号”和“理财宝积丰优选理财计划”,均未在中国资产管理协会备案。

但2016年7月实施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单只私募基金投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得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得低于50万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分割或者转让

3月10日,北京证监局发《关于对品今(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决定称,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发行未注册私募基金,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根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决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公司改正。

金品系旗下的大量私人理财产品开始出现逾期无法兑付的情况。至今仍有很多投资者投诉无门,其中一部分人诉诸法律途径。

律师提醒本案投资者:需要仔细审核调解信息。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民事裁定书显示,2020年后,越来越多的涉案投资人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包括民间借贷纠纷和合同纠纷。已立案多起,目前已达成共同和解案件。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今年1月29日出具的《贺俊艺与品今(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显示:何俊义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1。被告赔偿原告贷款本金40万元整;2.被告支付原告利息16000元;3.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以41.6万元为基数,按每年16%计算,自2020年8月29日起至本金全部还清为止;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7年5月,原告通过北京中科创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公司)购买了由北京金品永昌投资管理中心作为管理人发起的宝积丰精品最优理财计划,借款共计40万元,约定利息4%,期限3个月。原告于2017年5月18日向中科创公司支付40万元。厚科创公司按约定每三个月支付原告利息16000元。2020年3月以来,原告多次向与其对接的该理财产品营销总监蒋晓提出,2020年5月28日到期后不再续保,并要求偿还本金40万元。但蒋孝先以各种理由拖延偿还本金,后来又说公司生意不好,不能按时偿还本金,要求原告续还。原告坚持不续签。几经交涉,对方提出分10个月支付原告本金,每个月只能支付10%的本金,期间没有利息。经过原告的考虑

后决定再续期三个月到2020年8月28日,并与被告签订了“理财宝季丰精品优选理财计划入伙协议书”,该协议约定投资期限为三个月,利息仍为三个月4%。2020年8月,原告曾电话向被告负责该产品的姜啸表示,到期后不再续期,要求偿还原告40万本金,但姜啸虽认可被告应归还本金和按4%支付利息,但却以被告公司没钱为由拒绝依协议约定归还本金。后姜啸安排在2020年9月4日向原告寄送了“说明”一份及品今(北京)投资基金为签约方的续期合同,并私自代原告签了字。该说明表明被告认可依约应在2020年8月28日应返还原告投资款40万元,但由于疫情原因,无法按期支付,并表示待疫情缓解后再安排支付。以上是本案的基本事实。

虽然品今(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该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并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驳回品今(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异议并维持原判。

此外,根据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发布《刘芳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0年6月,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已对被告北京中投融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两账户、品今(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账户以及品今(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盛泽汇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500000元的股权进行冻结。但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1月4日发布的《刘芳平与品今(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投融盛投资管理中心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显示,原告刘芳平与被告品今(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投融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源石创世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刘娟、北京品今控股有限公司、陈硕罡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准许刘芳平撤诉。另外多份文书显示,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已已解除多名被告账户及股权的冻结。

一位陈姓律师在解读“品今系”相关案件时认为,就目前情况来说,财产保全能冻结到股权而不是现金,与去年年中起诉做保全的案件相比,作用大打折扣。且中国裁判文书网陆续有调解信息公布,现在需要认真审视网上越来越多的调解信息。

对于立案的地点,陈律师表示,起诉品今系公司的案由基本都是“民间借贷”,从法律上说,既可以在原告所在地,也可以在被告所在地起诉,这似乎给了户口在北京市朝阳以外地区的投资者在朝阳以外起诉的机会,但实际上,涉及品今的案子在北京市朝阳区、海淀区能正常立案,而且北京市朝阳区立案非常迅速,最短的立案时间是提交申请后的1个小时,在北京市海淀区审批时间一般在2天。在北京市通州区、石景山区也能立案,但需要同立案庭的法官沟通。北京市房山区、东城区立案较难。

对于立案对象,陈律师认为,在品今系公司的诉讼中,有实际诉讼意义的被告是品今(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品今(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品今控股有限公司。

本文源自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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