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C黄牌摩托车行驶范围

如题所述

除以下禁行区域外为可行驶范围:

浦东新区部分区域内道路,包括:沿浦东南路—东昌路以及黄浦江边线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沿杨高南路—花木路—锦绣路—民生路—杨高中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沿潍坊路—东方路—浦电路—源深路—潍坊路所围合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悬挂“沪C”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禁止在本市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区,以及上述浦东新区部分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

图上红色区域为禁行区域

扩展资料

关于停止摩托车办理登记注册(上牌)的通知

沪领(2008)002号

各国驻上海领事馆: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向各国驻上海领事馆致意,并谨就如下事宜告知如下:

保护环境,减少排放,根据中国国家环保总局规定,本市自2008年1月1日和7月1日起,分别对总重大于3.5吨的柴油车、天然气汽车、液化石油气汽车和总重小于3.5吨的汽车实施第三阶段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III标准”)。达不到上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辆,将不能在中国注册登记(上牌)和投入使用。此项规定同样适用领馆及其人员携运进口的公私用机动车辆和拟从外省市转入本市的已登记机动车辆。

此外,基于同样原因,本市目前已不再为摩托车办理登记注册(上牌)。

顺致崇高的敬意。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OO八年一月三日于上海



参考资料上海公安-关于本市道路禁止通行、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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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2-01
悬挂“沪A”、“沪B”号牌的两轮摩托车(包括“沪A”轻便摩托车)在本市道路通行规定
  (一)“三纵三横”城市主要干道禁止通行范围:
  东纵:自中山南路陆家浜路路口起,沿中山南路——中山东二路——中山东一路——吴淞路——四平路至中山北二路口。
  中纵:自鲁班路中山南路路口起,沿鲁班路——重庆南路——成都北路——共和新路至中山北路口。
  西纵:自漕溪北路中山西路路口起,沿漕溪北路——华山路——江苏路——江苏北路——曹杨路至中山北路口。
  南横:自陆家浜路中山南路路口起,沿陆家浜路——徐家汇路——肇嘉浜路——虹桥路至中山西路口。
  中横:延安东路中山东一路路口起,沿延安东路——延安中路——延安西路至中山西路口。
  北横:周家嘴路黄兴路路口起,沿周家嘴路——海宁路——天目中路——天目西路——长寿路——长宁路至中山西路口。
  (二)五条机动车专用道的部分路段禁止通行范围:
  淮海中路(西藏南路——常熟路)、衡山路和宝庆路(天平路——淮海中路)、世纪大道(延安东路隧道出口——杨高路)、北京东路和北京西路(中山东一路——万航渡路)、西藏北路、西藏中路和西藏南路(海宁路——复兴东路)。
  (三)浦东新区的三个区域禁止通行范围:
  小陆家嘴地区:由黄浦江边——浦东南路——东昌路至黄浦江边所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
  花木行政中心地区:由杨高路——花木路——锦绣路——民生路——杨高路所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
  竹园商贸地区:由潍坊路——东方路——浦电路——源深路——潍坊路所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

悬挂“沪C”二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在本市道路通行规定
  2、悬挂“沪C”号牌两轮摩托车禁止通行范围:
  全天禁止进入杨浦、虹口、闸北、普陀,长宁、徐汇、卢湾、黄浦、静安以及浦东新区的小陆家嘴、花木行政中心、竹园商贸三个区域内的道路。

  3、悬挂“沪C”号牌轻便摩托车禁止通行范围:
  禁止在中山环路(含中山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悬挂外省市号牌的两轮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在本市道路上禁止通行范围:自本市沪太路与江苏省交界处起,沿沪太路——宝钱公路——沪宜公路——外青松公路——沪青平公路——朱枫公路——亭枫公路——新卫公路——纬六路——沪杭公路至浙江省交界处所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加上青浦区的青浦镇、朱家角镇地区,即自外青松公路与北青公路路口起,沿外青松公路——沪青平公路——盈朱路——赵青公路——北青公路至外青松公路所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

过江方法:
沪A黄牌:摆渡 南浦大桥 杨浦大桥 徐浦大桥 松浦大桥 闵浦一桥 闵浦二桥 复兴路隧道(大型车道中摩托车备用车道)

沪C黄牌:摆渡 徐浦大桥 松浦大桥 闵浦一桥 闵浦二桥

沪A蓝牌:摆渡 (紧急情况“建议”走徐浦大桥 松浦大桥 闵浦一桥 闵浦二桥)

沪C蓝牌:摆渡 (紧急情况“建议”走徐浦大桥 松浦大桥 闵浦一桥 闵浦二桥)

紧急情况是指台风暴雨暴雪等极端恶劣天气下摆渡停止或其他情况。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07

第3个回答  2017-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