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开车正常行驶,由于对面车辆开大灯晃的没看见行人。把一个老太太撞了,应付多大责任?

老太太受伤很重,颅骨骨折,开颅手术半个月了,还没恢复正常意识。昨天的骨盆手术做了7个多小时,现在还没清醒。
撞完后立即送往当地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并保护现场等交警勘查。当天司机并未喝酒,车速也不快,而且是在机动车道的正中间行驶,经勘查刹车线距离2.1米。老太太被撞的位置在司机正前方。这样的情况应负多少责任?
如果交通队能查到监控,对面车主应负什么样的责任?

看老太太有没有受伤或是死亡,你撞了以后有没有把老太送去医院。如果没有什么身体上的问题那么就没有什么问题,要是撞伤或撞死的话,而你又没又把她送往医院,由你直接导致的结果,那你就是交通肇事逃逸,很严重的!可以上网看看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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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04
楼主如果主张是由于其他车辆车灯使用不当,从而导致事故。则需要楼主举证。

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则就与其他车辆无关,只是在你与被撞的行人之间划分责任。看看互相有无过错。楼主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可能性更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1-04
■《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第48条第5款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驶来的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第51条第3款,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方向若转变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变,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不能使用远光灯。(最好找交警大队查监控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