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如何确定计税基础?

如题所述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有形资产在确定计税基础方面上可能直白些、容易些,但对于无形资产来讲,由于其存在抽象性,没有具体的物质相对应,那确定计税基础的时候不知要怎么去做呢?法律对此有规定吗?

专业解答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对于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问题,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三)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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