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侦查机关是哪个机关?关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的有什么解救办法?

如题所述

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侦查机关是哪个机关?关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的有什么解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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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对于法院判决的内容,有能力执行但坚持拒不执行,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有暴力抗拒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将会被依法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一)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不包括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法律文书中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四)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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