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玻璃棒摩擦丝绸带正电,毛皮摩擦橡胶棒带负电,但是为什么要用这四样东西规定不用别的呢?

是谁最先提出来的??望解答,不胜感激……
谢谢三位的回答,但是道理我懂啊,只是想知道之所以用这四样东西规定是谁最先规定的,你们说的好象都不是很合适啊……
希望哪位能给出更好的答案,不胜感激……

1733年法国的迪费发现绝缘起来的金属也可摩擦起电,因此他得出所有物体都可摩擦起电的结论。他把玻璃上产生的电叫做“玻璃的”,琥珀上产生的电与树脂产生的相同,叫做“树脂的”。他得到:带相同电的物体互相排斥;带不同电的物体彼此吸引。

1、别的东西摩擦不一定起电,比如你找两块金属试试看
2、这几样东西很容易找到,做实验方便
3、历史传统,公元前六百年,希腊人特立兹已知琥珀摩擦后可以吸起树皮。后人用玻璃代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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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2-03
除了<反季节成长>介绍的四种外,我还介绍四样:(1)用手摩擦纸烟盒外皮上的透明纸条,同样透明纸条能被手吸引,而且用力拽不掉.(2)塑料梳子,梳头发也能生静电(3)脱毛线衣时,在晚上也能看到静电薄羊绒裤和皮肤之间也生静电,所以有风皮沾在绒裤内层上.
原理就是<lenovo753 - 秀才 二级>所论述的.
第2个回答  2007-02-03
物体都是由带正电的原子核和带负电的电子组成的。普通物质两种一样多所以呈电中性。而丝绸舒服电子的能力要比玻璃棒束缚电子的能力强,所以摩擦后丝绸获得了电子,玻璃棒失去了电子,所以玻璃棒多出来了正电荷,所以带正电。同理,橡胶棒束缚电子的能力比毛皮强,所以获得电子带负电。摩擦起电时,某种电荷从一物体转移至另一物体,从而使两物体的中和状态都遭到破坏,各显电性。譬如在负电荷转移的过程中,失去它的一方带上正电,获得他的一方戴上负电,因此两个物体带上等量异号的电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