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前在广州有房产(已结清贷款),丈夫在佛山买房算二套房吗?

妻子户口在广州,婚前在广州商贷买房,婚后已还清贷款;丈夫佛山户口,在广州缴纳公积金,名下没有房产。
问题:
丈夫在佛山(不限购地区)买房,可以用广州的公积金贷款吗?
这样是否算二套房?如果算,首付几成?
二套房税费跟首套有什么区别?

一、湖南有房贷未还清,在佛山买房算二套房的。
二、二套房界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表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
6、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
7、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虽然个人名下无房,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视为三套房。
8、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此时不管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再买房,均视为三套房。
9、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10、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视为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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