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已经怀孕4个多月了,在公司已经工作3年多了,职位是资材专员,现在公司想裁员,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应该补偿8个月(3.5个的两倍,再加一个月的通知准备金,不知道对不?),但是领导只想赔偿4.5个月,这个并没有书面通知,现在找我谈是想调动我的工作岗位,又说要重新签合同,又说直接把你的电脑电话全部拿走,让你干座着,又说你不同意就去仲裁,态度恶劣。
我担心如果公司像蜗居那样,就在办公室某个角落摆张桌子,电话电脑都没有,让你干座着,我怎么办?
有签定劳动合同了,前面有签定2次劳动合同,最近的时间是2010、1、1到2010,12,31,为期一年,如果到期是不是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