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证据吗

如题所述

鉴定意见在很多的刑事案件中是非常重要的,比方说可以对一些专门性的问题来发表自己的意见,在鉴定意见做出之后,需要及时的送达给案件当事人。那么,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证据吗?下面就有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证据吗
      鉴定意见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属于言辞证据。鉴定意见是指专业的鉴定人员运用知识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由于鉴定意见要形成书面的文件,因此属于言辞证据,鉴定意见受到鉴定人主观方面的影响,因此其客观性并没有实物证据强。鉴定意见一般是在案件发生之后产生的,而不是在案件发生之时产生的。

      二、鉴定意见几日送达
      刑事诉讼法对于鉴定意见几日内送达没有明确规定,实际情况中一般三日内会送达。鉴定是刑事诉讼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方便审理定罪由司法鉴定机构对物证或者人员精神、身体情况等进行的专门判断。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三、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6、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证据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鉴定意见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是属于言词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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