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
领表:《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确认单》,填表。
交易:买卖双方验人签字。
查档:查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有无抵押、查封(上午查下午出结果,下午查次日出结果)。
鉴定:做《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核价:财政部门根据《房屋买卖(置换)合同》的成交金额评估房价。
地税:缴纳卖方房产营业税(免税的地税部门开具免税确认单)和印花税,印花税买卖双方各万分之五。
■第二天或第三天交件
■七天后交契税:交纳契税,领取契证交手续费:交纳交易手续费封卷:领取证回执
■此后十个有效工作日后
领证:买方拿身份证原件取房证
■注意要点:
卖方提供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产籍图4份);2.契税证;3.身份证(夫妻双方)(复印件2份);4.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5.结婚证(如丢失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补办,其他证明方式不被承认);6.单身、离婚者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节书或法院判决书,离婚未再婚证明;丧偶者提供购房证明、丧偶未再婚证明;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复印件1份)。
买方提供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2份)
■备注:
1.房地产赠与、继承、委托、涉外以及涉及港澳台地区的提供《公证书》。
2.被拆迁户购房登记提供《拆迁协议书》。
3.五年内买卖提供相应房地产转让审批书原件及抵税专用表原件。
4.验人签字时卖方夫妻及买方必须本人到场。
5.办理贷款请先预留资料,原房证(包括产籍图)、契税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如该房屋为产权人和其配偶先购买的,之后产权人配偶去世的情况,需要其所有子女及合法继承人到场,产权人先办理继承公证后才可以办理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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