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特殊工种人员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施工作业。鉴于特种作业高风险岗位特点,因此国家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从事相应特种作业。
市住建局参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组织编写的《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从业人员政务服务事项常见问题解答》,结合我市实际,梳理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常见问题事项。希望广大建筑施工企业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共同维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备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4、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领取上岗操作证后,每两年还要进行一次学习、考核复审。
5、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6、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