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第三次开庭后,法院判离。最后一次开庭是今年7月1号。可是到现在了法院还是不给判决书,怎么办呢

起诉离婚第三次开庭后,法院已经判决准予离婚。最后一次开庭的日期是7月1日。孩子的抚养费和其他费用也已经交齐。但是男方不签字。法院说十天之后可以拿到判决书。但是到现在都11月13号四个月都过去了,法院还是不给下达判决书。因为男方在法院有亲戚,我去找个几次,法院都说是在过一段时间。每次都推脱。我该怎么办呢?
我的意思是,第三次开庭7月1日已经宣判离婚了。不是调解是宣判。法院当时通知的是十天之后拿判决书。但是到现在四个月了,我去了大概十多次了,他们就是不给判决书。

没看懂您的意思,是当庭判决还是当庭调解达成离婚协议?
如果是当庭宣判,那么法庭一般会指定一个领取判决的时间,这个时间一般是七天,到期不领视为送达。
如果是达成调解协议(指双方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达成协议,没有争议的),定期送达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从您的话里,我分析应该是调解达成协议后,男方反悔了,您可以要求承办人尽快作出判决。法律对民事一审案件也有审限期的要求(从立案时起六个月)。如果您认为承办人有问题,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如承办法院的纪检部门、上级法院)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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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13
直接到法院找经办人领取判决书,当庭宣判的案件,当庭通知你领判决的日期了,不再另行通知的,自己去拿吧。
第2个回答  2010-11-13
找本法院的领导或者向上级法院反映情况。
第3个回答  2010-11-13
向上一级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