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赚了吗?

瑁奥林匹克

奥运会直接盈利项目 1、电视转播权的收入 奥运会电视转播权收入是迄今为止奥林匹克运动最大的一笔单项收入来源。 1958年《奥林匹克宪章》新增加电视版权收入分配的新条款。宪章第49款写道:“经国际奥委会批准,该权力由组委会出售,并依照国际奥委会的指示对收入进行分配。”2002年以前,国际奥委会将电视版权收入的60%分配给奥运会组委会,其余的40%由国家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际奥委会三家分配。 据国际奥委会官方网站的数字,2004年雅典奥运会的电视转播权的收入达到14.82亿美元,预计2008年北京奥运会将达到16.97亿美元。 2、TOP赞助商收入 TOP计划是国际奥委会制定的奥运计划,它把国际奥委会、各国奥委会联合在一起,形成了统一的招标单位,在国际范围内选择各行业最著名的大公司为正式赞助商。“奥林匹克计划”的收入一半左右归奥运会组委会,另外一半给各国奥委会和国际奥委会。TOP计划以4年为一个周期。 奥运赞助商分为三种类型,其中“TOP赞助商”可在全球范围内使用所有与奥运相关的标志,并独享奥运五环的使用权,而“当届奥运赞助商”则可在全球范围内使用除奥运五环之外的所有当届奥运相关的标志;此外,各国“国家奥运赞助商”只可在各自国家范围内使用各国自己的奥运标志。TOP计划中规定,各行业的TOP赞助商只能有一个,不能重复;凡是TOP赞助商,皆享有奥运转播时段中的广告优先购买权。 国际奥委会2001—2004年TOP计划,共有11家全球赞助商,其中9家(可口可乐、柯达、松下、斯伦贝谢神码、恒康、三星、维萨、斯沃琪、通用)将续约北京奥运会,2004年,联想成为奥运全球TOP赞助商。 3、国际奥委会特许经营权收入 奥林匹克特许经营权是特许经营人透过与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人签署特许经营合同,并向其支付特许权使用费而取得在其商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徽记、吉祥物等奥林匹克标识的权利。特许权使用费一般按特许经营商品销售收入的固定比例计算。也就是商家向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支付一定的费用后,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发放给商家营销许可证,准许其在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的标识。获得该证的商家需将其产品10%-15%的营销额上交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奥林匹克的特许经营人只能在被许可类别的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识,但不能使其公司直接与奥林匹克运动相联系。也正因为此,选择特许经营人的要求一般要低于选择赞助商的要求。 按照国际奥委会有关规定,奥运会组委会许可证由奥组委发放给商家,准许其在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识的证明文件。获得该证的商家需将其产品10%—15%的营销额上交奥运会组委会。其中,国际奥委会提取毛收入现金价值的7.5%和实物商品和服务价值的5%,奥运会组委会留92.5%和95%。许可证主要用于纪念品领域,如钥匙链、装饰品、汗衫、遮阳帽等。 4、国际奥委会供货商 国际奥委会供货商是国际奥委会营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指提供各种物资和服务的赞助商,以此来满足奥运会所需各种物资和服务的需要。主要在航空、公路交通和电信领域,旨在一些重要的服务与产品领域寻求对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的支持。其参加者获得的营销权和机会要少于赞助商。国际奥委会的供货商有奔驰、汉莎、兄弟、美津农等公司,分别提供汽车、航空、打印、服装等方面的服务。 5、奥运会的门票销售 奥运会门票是主办奥运会重要的收入之一。但在奥运会总收入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小。门票一般由组委会的销售公司负责,多以预售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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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10
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蒋效愚在国际媒体研讨会上向外界透露,经过调整,北京奥组委确定奥运会预算如下:收入总规模为195.4亿元人民币(折合23.63亿美元),支出总规模为194.1亿元人民币(折合23.47亿美元),盈余为1.3亿元人民币(折合0.16亿美元)。

除奥运会本身的市场开发收益外,北京奥运会预算收入中的约50%由国际奥委会拨给,1/10来自门票和纪念品收入,国际奥委会赞助商提供约2亿至3亿美元。
2008年奥运会将对北京乃至全中国的经济发展有明显推动作用。申办成功后的7年间,北京奥运会每年拉动北京经济增长1至2个百分点,拉动中国经济增长0.3至0.4个百分点。

对这样一个经济转型中的大国来说,更应该算经济长远发展的大账。体育和经济相通,不只意味着商业上的利益,奥运经济的得失也不仅仅是主办方在一届奥运会上的赚与赔。更重要的是,一个国家的整体经济能够在奥运会后获得持续健康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算得上是一届真正完美的奥运会。
因此,北京奥运会究竟能挣多少钱,不能仅仅盯着北京奥组委的收支,还要看到整个奥运经济对北京乃至全国经济的拉动以及人文环境和技术手段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