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落实执法为民法治理念的要求

怎样落实执法为民法治理念的要求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也是我们党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标志,还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基本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引导人民群众认识自己的根本利益并团结起来为之奋斗,是我们党的唯一宗旨,也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必须解决好的一个根本问题。在任何情况下,公安战线的共产党员,必须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自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在新的历史时期,在党长期执政的条件下,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赋予了公安机关新的历史使命,也对公安民警的法治理念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也是党对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一心为公,立警才能立得稳;只有一心为民,执法才能执得好。能不能落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正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最重要标志。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应当贯穿于我们公安工作的全部工作中,体现在每一个党员和干部的思想行动上。

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民。在党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必须突出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解决好权力观问题。权力观的核心是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党的执政地位和一切权力都来自人民,必须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要认识到自己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任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特权,必须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长期的奋斗历程中,党员队伍中涌现出了一大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如身居高位、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郑培民;两次赴藏,情系高原,无私奉献、血洒雪域,为西藏的建设和繁荣恪尽职守的孔繁森;执法为民,服务群众,惩恶扬善被誉为人民好警察的任长霞等。他们的事迹在全国人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人民群众对他们是有口皆碑。这就昭示我们:群众在干部心中的分量有多重,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分量就有多重。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着力解决好权力观问题,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二)必须坚持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发展才是硬道理”,这是邓小平同志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提出的著名论断。我们党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归根到底是为了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科学发展是时代的要求,是人民的愿望,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能不能解决好发展问题,真接关系到人心向背。党必须始终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努力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把坚持党的先进性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来。推进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紧紧把握这一点,就从根本上把握了人民的愿望,把握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广大共产党员要带领人民群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使人民群众通过发展享受到更多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使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通过造福于民的实践得到更加完美的体现。
作为公安机关,就是要努力在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上当好模范,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要通过党的宗旨教育,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打造平安衡阳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领各级公安机关全体民警做强我市的情报信息、破案攻坚和防控体系“三大品牌”,抓好基层基础工作,下决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坚持拒腐防变,始终保持清正廉洁

近年来,腐败问题已成为一个损害党的形象、疏远党群关系,危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严重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就会危及党的生命,葬送人民政权,葬送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经济搞不上去要垮台,腐败问题不解决也要垮台。在公安机关内部,有的私设小钱柜,私分公款;有的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贪污赃款,不上交财政等,被检察机关查一起、倒一批,我们真的很痛心。这一现象警示我们:广大党员要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充分认识腐败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增强拒腐防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每个共产党员都要自觉加强世界观改造,真正做到严于利己、廉洁从政、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为“官”。要耐得住寂寞,要抵得住诱惑。始终筑牢思想防线,不做权力、金钱、美色的俘虏,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要管得住小节。谨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严防从生活小节上被打开缺口而走向腐化堕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自律,防微杜渐。每个党员,无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必须模范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深切的认识到,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是对自己的关怀和爱护,自觉地把组织和群众监督当成“镜子”,经常照一照自己身上的“灰尘”,找准和纠正缺点错误,永葆清正廉洁。

把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到实处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能只说不做,不能搞“虚”功。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诚心诚意为群众办事,把党的根本宗旨真正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使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要正确处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根本利益的关系。无论是制定政策还是执行政策,都要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根本利益统一起来。不能只顾当前利益而忘了长远利益,也不能只讲长远利益而忽视人民群众的当前利益。如个别单位的不作为、乱作为,就是违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不能把个人利益和团体利益凌驾于全局利益之上,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不能采取实用主义态度对付上级的决定、指示,搞断章取义,各取所需。如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我有用的就执行,没用的就敷衍了事。如有的私设小钱柜,违反财政纪律,实际就是搞小团体利益,与宗旨意识背道而驰。作为共产党员,不能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而去钻政策的“空子”、打“擦边球”,而要立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自觉用党员的标准、用社会主义道德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

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善于从群众中吸取智慧和营养。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是人类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创造力,拥有无穷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办法在实践中,点子在群众中。历史和现实昭示我们,谁深深扎根于人民之中,同人民群众结合在一起,真正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谁就有力量、有智慧、有办法,就能战胜困难,为人民多做贡献。

要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比较复杂,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突出。我们一定要同人民群众交朋友,及时了解民情民意。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自觉地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到社会治安最复杂的地方去,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欢迎什么、反对什么,及时解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紧迫的问题。

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热心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广大党员要想群众想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群众之所盼,以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办好每一件实事。

(三)探索新途径、新方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当前,随着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随着信息网络化的迅速发展,随着国际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人们的利益关系呈现多样化,群众思想和行为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使群众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化解矛盾、统一思想、团结群众的工作,是公安的一项重要工作,不仅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还必须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搜索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
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既要教育人、引导人、鞭策人,又要尊重人、了解人、关心人。要设身处地、平等待人、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力戒简单粗暴、强迫命令。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和党员的表率作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

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必须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改变那种“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状况。要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针对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浅出说理,运用事实说话,做好释疑解惑,凝聚人心,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要采取示范引导的方法,通过党员干部身体力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带动人民群众共同前进。要采取提供服务的方法,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建立健全制度,逐步形成了解民意,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了解人民群众需要我们提供什么服务,怎样为他们服务,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通过建立健全做好群众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用制度来保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我们的各项公安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从而,树立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为汝州市的社会平安、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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