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如题所述

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标准,退伍义务兵补助标准为2万元,一级复员士官(服现役满5年)补助标准2.3万元,二级复员士官(服现役满8年)补助标准2.6万元,转业士官(服现役满10年以上)补助标准3万元。为鼓励退役女兵自谋职业,其自谋职业补助标准按一级复员士官补助标准执行。对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退役士兵,政府不再安排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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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8-31
根据黑龙江市相关规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城市退役士兵按照安置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发放,农村退役士兵按照安置地上年度农村人均收入的2倍发放。此外,根据《黑龙江省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规定,符合自主就业条件的退役士兵,由安置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退役义务兵,政府安排工作的,其经济补助标准为2万元;自主就业的,其经济补助标准为4万元;自主就业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其经济补助标准为3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经济补助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
第2个回答  2015-08-16
黑龙江
城镇退役士兵补助标准为退役士兵安置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
农村退役士兵补助标准为退役士兵安置地上年度农村人均收入的2倍
黑政发【201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