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长一般没有行政级别。一般军衔为少校(或上尉,中校)相当于地方的科级干部。
军衔与军队职务有一定的对应关系,与地方行政级别并无直接对应关系;而军队职务(军队级别)与地方行政级别才有对应关系。目前正军级的省军区司令及政委皆不入常委,排名在省委常委之后,普通副省长之前,正军级等于副部级,副军级相当于中管正厅,同理推知军分区、武装部。
根据相关规定:担任正团级职务的军转干部对应地方正处长及正处级调研员,副团职务对应地方副处长及副处级调研员,正营职务对应地方主任科员,副营职务对应地方副主任科员,连职以下职务均对应地方科员。正团和正处同级、副团和副处同级、正营和正科同级、副营和副科同级、正连及以下和科员同级。
营长是军队中营一级编制的最高军事长官或指挥员(武警叫大队长),在1955年施行的军衔制中,营长的编制军衔是大尉,在1988年以后施行的军衔制中,编制军衔为少校,资历较浅者为上尉,资历较深者为中校。
扩展资料:
我国军官职务级别分为:排职、副连职、连职、副营职、营职、副团职、团职(副旅职)、副师职(旅职)、师职、副军职、军职、副大军区职、大军区职、军委委员职、军委副主席。
我军军官军衔级别的设置,综合世界上主要国家军队做法,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军情,共设三等十级:
将官三级: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四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三级:上尉、中尉、少尉。
对应关系
中央军委主席:不授予军衔(对应:国家级正职)
中央军委副主席、军委委员:上将(对应:国家级副职)
正大战区职:上将、中将(对应:原“六大行政区正职”[已撤销])
副大战区职:中将、少将(对应:原“六大行政区副职”[已撤销])
正军职:少将、中将(对应:省部级正职)
副军职:少将、大校(对应:省部级副职)
正师职:大校、少将(对应:厅局级正职)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对应:厅局级副职)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对应:县处级正职)
副团职:中校、少校(对应:县处级副职)
正营职:少校、中校(对应:乡科级正职)
副营职:少校、上尉(对应:乡科级副职)
正连职:上尉、中尉(对应:股所级正职科员)
副连职:中尉、少尉(对应:股所级副职科员)
排职:少尉、中尉(对应:中专[办事员]、大专[科员])
营长职责:
营长和政治教导员同为全营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营的工作。营长对全营的军事工作负主要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全营情况,根据上级军事工作的指示、计划和要求,制定落实的具体措施,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二)领导全营的战备工作,落实战备措施,指挥全营完成战斗任务;
(三)领导全营的军事训练,组织落实训练计划,保证训练任务的完成;
(四)教育和带领全营贯彻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行政管理,遵纪守法,严守秘密,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五)掌握全营的军事实力,做好兵员和装备管理工作;
(六)教育培养所属军官和班长,不断提高其军政素质和业务能力;
(七)管理好伙食,关心部属的物质、文化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八)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