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2-10
解放初期,东莞属东江行政区管辖。1952年,又属粤中行政区。1956年,属惠阳专区。 1985年,东莞经国务院批准列为珠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同年9月撤县建市;1988年1月升格为地级市,是全国四个不设区的地级市之一,直属广东省辖,下辖28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440个村委会,156个居委会。全市陆地面积2465平方公里。
截至2005年12月31日,东莞市辖4个街道(莞城、南城、万江、东城)、28个镇(石碣、石龙、茶山、石排、企石、横沥、桥头、谢岗、东坑、常平、寮步、大朗、黄江、清溪、塘厦、凤岗、长安、虎门、厚街、沙田、道滘、洪梅、麻涌、中堂、高埗、樟木头、大岭山、望牛墩)。
【人口】
2007年末全市户籍人口171.2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75万人,出生率为10.39‰;死亡人口7418人,死亡率为4.4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98‰。年末全市常住人口694.72万人。人口城镇化率为85.2%。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