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一,结婚后,我的父母赠与(没有书面的东西)我的钱算是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对方追究起来,我这边需要做哪些说明和证明吗?父母口头作证可以吗?二、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证呢?三,我现在身体有病,今年8月份刚做了妇科手术,需要赶紧怀孕生孩子才能消除病根,但他现在对我实行冷暴力,不管我的身体健康,不顾及我的情绪,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他会对我进行赔偿吗?四,我们有房产一处,1年后办房产证,现在还在还贷款,如果我要这个房子,那么我们的首付、已还款和剩下的贷款如何分配呢?五,军人的转业费属于共同财产吗?把转业费用于房子的首付,这算不算共同财产呢?很急!谢谢您了!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