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弟弟驾驶一辆Rav4在佛山某路口等红灯时,被从后而来的小面包强烈撞击,造成我弟弟轻微脑震荡,Rav4严重损坏,经物价局和4S店分别核损估价都得修理10万左右。警方出具对方全责的认定书,但肇事司机在住院治疗后宣称自己没钱,同时肇事车辆登记车主为另外一人,且保险只买了交强险。
面对这样突如其来的横祸,我弟弟不但遭受伤害,还得自己垫支修车。而咨询律师朋友意见后,得知对方的交强险只能赔付最高2000元。如果肇事司机和肇事车主两人都如其自己宣称只有唯一住房、没有多余财产,那么我们是不是只能吃这哑巴亏呢?具体问题来了:
1、如法院裁决强制执行对方财产进行赔付,能不能执行对方两人的唯一住房去赔偿我家的修车损失(不含其他附加赔偿)?
2、能不能向对方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主张赔偿?
3、能不能在法院裁决强制执行对方财产时,我方申请暂停执行,等对方筹钱赔付。或者让对方分期赔偿?
■可以走诉讼解决,然后到时申请执行,对方有多少财产,有些东西只有他自己知道。不排除对方刻意隐瞒。可以尝试扣押对方车辆、房产等,但是如果只有一套房子,得保证其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不能执行时,弄得别人家都没了。(如果他有多套房,则不影响。)
■交通事故: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均是连带责任的。
■你向对方保险公司主张,也只能主张一个2000元的交强险,超出的部分,对方保险公司是不管的。
■如果到了执行这一步,本来就是你的最后选择,别人都赖着不给,你干嘛还暂停。一定要坚持到底,要求全额赔偿你们。
■但是任何困难与问题均是可以进行协商的,你可以同意对方分期赔偿,分5年,可以给予对方一定缓冲期。
■还有一个办法,如果你有车损险(且有不计免赔),虽然你是无责,但是你可以先向你的保险公司主张要求赔偿,如10万,对方交强2000元,余下98000元,你可以向你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你得到98000后,你将索赔权直接转让给你的保险公司。则你的保险公司获得代位求偿权。到时你的保险公司向对方要这个98000元。。(这个就是保险的意义所在。)
■不过,一般公司都不愿意这样搞。你的保险公司可能会直接回复你,不赔,要赔找对方。(此时,你就可以尝试直接起诉你的公司。)
《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操作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