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除一年级的孩子,说来您可能不信。事情发生是这样的 一个孩子的老爷早上送7岁的外孙上学,因为去早了几分钟,门卫把孩子使劲拽到一边并大声的吆喝孩子,把孩子吓哭,孩子的老爷看见后边上前询问门卫为什么不叫孩子进校门边带着孩子往门里走.门卫堵在门口并不开口进行解释.而期间还有孩子在陆续往校门里进,这更让孩子老爷不解,怎么我家的孩子就不能进别的孩子就可以呢?质问门卫,而门卫并不给予合理的解释.随后二人发生口角,直到有学校领导上班看见才给与解释,一年级的孩子到校要比其他年级的孩子晚,至此孩子的老爷才知道原因,上课时间到了就此散去了.而半小时后,孩子的母亲知道此事后赶到学校并向门卫就孩子老爷的卤莽做了道歉,本以为此事已经解决,但上午9点多学校来电话说学校有决定因为孩子老爷的原因要开除孩子.
就此事我想问一下 学校有权利就这样开除孩子吗?9年义务教育没有了吗?孩子有错吗?孩子本身接受教育的权利哪去了?
家长得知学校要开除孩子后,就马上联系学校的校长,但是学校的校长并不接待孩子家长,而且电话中的语气也十分的强硬,就是要开除孩子.经过几经周折终于见到校长本人了,孩子母亲恳求校长,先让孩子上课,在来解决家长的问题,那都不行,校方态度很强硬,而且说出的话与自身的身份及不想配,简直辱没了教育工作者的这一行业,叫家长所不耻!
除了义务教育法的第9条 第27条 第57条外,还有什么更直接的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