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和老公一起通过一家中介买房。定金、以及首付都付了,合同也签好了,后来贷款的时候中介说邮政不给放款,因为我老公的信用卡有多次逾期。(老公的信用卡在去年借给朋友用过,他朋友确实有几次逾期,但是银行打电话催款后老公立马联系朋友,朋友都说过几天就会还,所以我老公就没去管了。后来才知道他朋友一直未还款,所以每个月自己开始还钱。到贷款之前刚好全部还清。)见贷款办不下来,中介就一直催我们想办法全额付款。合同写明到11月10日必须全部办好的,违约的话要付一天将近400元的违约金。我想问一下,我们缴了中介费,中介是否应该有义务在办贷款之前就调查清楚个人信誉度的?贷款办不下来,我们信用卡逾期是有责任,但是中介是否也有责任?这个违约金是不是中介也该承担一部分?自从贷款办不下来,中介的态度就十分恶劣,我们想换银行贷款,中介就不肯配合拿资料,而且一定要收取办理贷款的费用。
恩,本来中介要我们付3400多的办理贷款的费用才给我们材料。后来经过行内人士帮忙,付了800元他们才把材料提交到别的银行,别的银行说能办下来,就是年底了,什么时候能放款不知道。中介拖了我们一两天,现在已经过了合同期了,如果就这么去说中介肯定不会负责的。 个人认为,中介收了一笔不菲的中介费,而且还在贷款未办下来的情况下硬收贷款费用,收了钱就应该办事的。 因为是第一次买房,我们不了解,所以中介费是已经全部给了的,贷款的费用我们一开始是拒绝给的,但是我们不给中介就不给资料换银行办贷款。无奈之下我们才付了800元。邮政也不是我们选择的,是中介选的,中介就通知我们去签字而已。这样的话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本人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但是我老公的信用卡有多次逾期,但至今已全部还清。贷款还没批下来,因为年底了么,所以什么时候能房款还不确定。我就是想问下这笔违约金谁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