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伤赔偿问题,跪求真正懂的大神解答。

家人45岁,于2014年4月在江苏南京溧水受了工伤,只工作半月,工资计件不固定,这半月的收入为3000元左右。现已康复出院,有咨询过律师,说工伤评级的话可以评为八级。
与老板和解,他只愿赔12万。所以在此,请求大神帮忙计算下基本赔偿金,他这12万能接受吗?还是按工伤处理更好?
拜托了!不要粘贴,不要理论,是真正希望懂的大神帮帮忙解决下,这点财富值肯定没法感谢您,但是这份帮助真的对我很有用,谢谢了!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05
1、 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6、建议你委托你们当地的律师帮你计算赔偿额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