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高利贷 房子做抵押 人家起诉了 钱还 不了 法院会怎样处理

欠高利贷 房子做抵押 人家起诉了 钱还 不了 法院会怎样处理

  一、国家原则上承认民间借贷的合法性。

  利率是民间借贷的核心问题。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司法解释,其中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这就是被称为民间借贷“四倍利率”红线的司法解释。

  二、如果你们约定的利息超过了4倍红线,超出部分法院不保护。

  1、4倍以内的,法院保护。算下来大概月息是二分半;

  2、如果对方能提供借条等证据,这个官司,你基本上就是败诉的。

  三、你抵押的房产,依法可以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用于偿还债务。

  1、如果是你唯一的住房,法律规定,原则上不得拍卖;但你也不得私下出售。

  2、法院会依法进行查封,如果不是唯一的房产,在判决书规定期限内你不还债的,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对你的房产可以拍卖或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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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11
会评估你的房子价格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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