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本科生人才住房补贴

如题所述

杭州市本科生人才住房补贴如下:
1、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住房补贴发放如下:
1、最近一次领取补贴金额为1万元的小伙伴,自补贴成功兑付18个月后(且领取补贴满一年后的次月起有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可以提出申请下一笔5000元补贴。
2、最近一次领取补贴金额为5000元的小伙伴,从补贴兑付成功的次月开始算起,有连续6个月的社保到账记录后就可以申请下一笔。例如,2023年1月1日领了5000元,从次月起(即2月份算起),在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且都到账的情况下 ,7月可以申请下一笔5000元。
住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1、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
2、在杭州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在杭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6个月;
3、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租房优惠政策。
住房补贴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家庭成员姓名及证件号码、申请人银行卡等基本信息。其他所需学历、社保、房产及租房优惠政策信息均通过“亲清在线”数据共享、系统比对获取。
2、若系统自动审核不通过,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结果有异议的,需按规定提供复核材料。
综上所述,在符合自身条件的情况下,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到相关部门进行手续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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