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金额的“价”有哪些?

如题所述


招标投标活动中,无论招标人、投标人还是评标专家,都会遇到与“价”相关的问题,今天和保标招标来看看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金额的“价”有哪些?

1、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可以接受的最高投标价格或最高投标价格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测算,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综合考虑有关规定、市场要素价格水平以及合理可行的技术经济方案等。
2、标底
标底是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结合有关规定、市场要素价格水平以及合理可行的技术经济方案等,综合考虑市场供求状况,进行科学预测的预期价格,作为评标分析投标报价竞争性、合理性的参考依据。
3、暂估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将暂估价定义为“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将暂估价定义为“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条均规定“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
4、暂列金额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将暂列金额定义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暂列金额的用途大致可归纳为1)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2)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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