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医保异地就医可以报销吗

新生儿医保异地就医可以报销吗

法律分析:
新生儿在异地就医是可以报销的,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报销,凭结算票据、每日清单等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新生儿医保卡报销流程 1、门诊发票原件;门诊发票上无具体诊疗项目与药品项目的(须项目包含单价与数量),或项目不完整的,须提供完整门诊医疗费清单; 2、住院发票原件;住院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小结或记录);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4、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民生、招商银行及信用卡除外); 5、非参保人本人前来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发票姓名为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应先填写新生儿姓名再复印); 7、发票姓名既非参保新生儿姓名、亦非为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到医院更改,并在修改处多加盖一个医院公章;其收费清单、出院小结等凭证的姓名应同时更改; 8、母亲生产住院时,新生儿的相关费用,医院单独为新生儿开具发票及汇总清单的,可以报销,但须提供母亲的出院小结(或记录); 9、若医疗费用横跨两个社/医保年度,还须将费用清单按年度分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衍生问题:
异地就医如何报备?
备案方式:参保人员可选择“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服务号、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大连市转诊定点医院(三级医院、市内专科医院及区市县中心医院)等途径中的一种,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备案有效时间。参保人员应在异地就医前进行登记备案,最迟应于异地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未办理登记备案的,视为未登记备案。备案有效期为一年,原则上当次有效,因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需要连续、多次治疗的,有效期内不设就医次数限制,一年内可多次在备案地直接结算住院费用。就医结算。登记备案成功的,按照国家和省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有关规定,参保人在就医备案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持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或国家医保电子凭证,可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或未登记备案的,持现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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