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2个男孩怎样要宅基地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农村户口家里两个儿子,还能批宅基地。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申请步骤:
1、先带上自家的户口本和宅基地的申请书,到当地的村委会去进行登记,然后获取审批资格。
2、在获取资格之后,到当地的土地管理局去进行登记并备案。
3、缴纳相应的税费,并且在复审的过程中填写一份回执单。
4、携带所有资料到村委会去重新办理手续,最终获取宅基地。
申请条件:
一是年满18周岁,没有年满18周岁是不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
二是要经济完全独立,具有养活自己,承担家庭义务的能力。
第一,一个家庭中两个儿子要分户的话,必须有一个留在原家庭,只能一个分户出去。按照我国“一宅一户”原则,一个家庭中有两个儿子的,只能有一个儿子可以分户出去,另一个儿子必须与父母同住,以继承父母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这样一方面可以杜绝以分户为名,多占宅基地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防止老人老了独身居住,无人关照与赡养的问题。
第二,分户出去的儿子,在申请宅基地时,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不具备的,也不能申请到宅基地。一是年满18周岁,没有年满18周岁是不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二是要经济完全独立,具有养活自己,承担家庭义务的能力。不具备这两点,比如不满18周岁,或经济根本不独立,想申请到宅基地是不可能的。
第三,尽管孩子具备分户条件,要求申请宅基地的,还必须是非拆迁地区的非拆迁户。如果是拆迁地区的拆迁户是不行的。现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突飞猛进,日新月异,新建拆迁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为了防止和抵制有人通过子女分户达到多占国家赔偿的目的,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国家规定,在拆迁地区是不容许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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