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说不来就不来上班了怎么处理没头签劳动合同还要我们赔双倍工资?

如题所述

没有签劳动合同想辞职可以随时走人的,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储存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通常所称的一般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这在司法实务中称为特殊时效,即在职期间劳动报酬争议不适用时效限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和处理,如果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不仅可以直接辞职走人,还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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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28
如果员工随意不来上班,就按照旷工处理,罚员工交罚款。根本没必要赔偿双倍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7-28
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须给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对方就是拿没签劳动合同威胁让你赔偿双倍工资,员工没有请假就不来上班属于旷工几天不来上班属于自离你也可以跟他讲下法律,实在不行就去劳动仲裁估计这样也不是员工想要的结果。
第3个回答  2020-07-28
这个员工应该蛮懂劳动法的,他知道没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存在弊端的,所以他能说不来上班就不来上班,如果不赔他双倍工资他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也是会认定公司输的。
第4个回答  2020-07-28
这个如果是经常旷工,耽误了公司正常的进程,那可以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后果比较严重,可以给予开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