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时跟了母亲,之后父母都再婚,父亲那边的财产我有继承权吗

如题所述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发生改变。即使再婚,您仍然是父亲的子女,当然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如果您父亲去世,首先应当先看是否留有遗嘱或者遗赠。如果不存在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法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是法定继承,那么就需要根据财产情况进行判断了。由于是再婚后,对于再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您父亲去世后,首先应当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将女方的财产析出。再根据您父亲的法定继承的人数进行分割。
举例来讲,男方再婚后总共有100的存款,再婚前有20万的财产,同时再婚前和再婚后各有一个子女的情况下,首先扣除男方再婚前20万的存款。剩余的80万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分得40万。剩余的40万存款加上婚前的20万财产总计60万。因父母都已过世,现在法定继承人一共有三位,及与第一任妻子留下的孩子,现在的妻子以及子女,因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割剩余的财产。因此,您是有权继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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