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2
1、如果爷爷去世,将属于他份额的财产立遗嘱交给奶奶,奶奶继承之后,可以将自己和爷爷部分的财产全部立遗嘱交给孙子;
2、如果爷爷没有立遗嘱,则奶奶无权利分配属于爷爷财产份额。
《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26
奶奶可立下的遗嘱将奶奶所具有的房屋份额让孙子继承
第3个回答 2010-10-26
立遗嘱人可将自己名下的财产给遗嘱受益人,但奶奶只可以处置她分内的那部分孙子,而亡故爷爷部分则不属于她可以处置的范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0-26
当然可以啊!公证比较保险,但不是必须的,没有公证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只要这个遗嘱是真实的。如果去办理公证,不需要其他任何人的同意,因为除了你奶奶之外,谁都不对她享有的份额有权益,她是唯一的权利人!
当然,建议您进行公证,因为公证遗嘱基本不可能被质疑,除了公证程序有问题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推翻公证遗嘱的。
当然,不是你奶奶享有的份额是不可以采用遗嘱继承的,但是即使是这样写了,属于你奶奶的那部分仍然有效,只是超过的部分不发生效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