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真题)关于共同犯罪的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见赵某进入王某家,猜想赵某是去盗窃,便在赵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为赵某放风。后看到主人王某返回该小区,故意与王某聊天,拖住王某,后赵某盗窃既遂。甲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B.乙看到李某进入王某家,猜想李某是去盗窃,便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为李某放风,期间什么也没发生,王某并没有回来。李某盗窃结束后,下楼时发现乙,才知道乙已经默默地为他“站岗”两个小时,便给乙100元辛苦费。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C.丙实施网络诈骗有一定的经验,经常将其网络诈骗的经验在微信群分享。某日,丙将网络诈骗的“话术”资料送给王某。后丙反悔,并打电话告知王某,不许其使用自己送他的“话术”。一个月之后,王某使用该“话术”实施诈骗。丙仍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
D.丁承诺在马某实施杀人后会帮助其藏匿,马某杀人后找到丁,要丁帮助其逃匿,丁并没有实施任何帮助。丁虽不构成窝藏罪,但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答案】:A、D
A选项正确。甲明知赵某进入他人住宅欲实施盗窃行为,仍然与返回家的主人王某聊天的,甲成立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帮助犯),系片面共犯。
B选项错误。首先,李某和乙没有共同实施盗窃的故意,二者不成立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其次,乙的行为也不成立片面的共犯(帮助犯)。片面共犯是指,片面共犯中,各行为人没有“共同”的故意。但客观行为“共同”导致了危害结果。也就是说,成立片面共犯,虽然不要求二人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但至少要二人的行为共同导致了危害结果。而本案中,乙的放风行为并没有对李某的盗窃起到任何帮助作用,因此,也不能认定为是片面共犯。虽然李某事后给乙100元,但是此时盗窃犯罪已经结束,乙的行为不能再被认定为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C选项错误。丙主观上只有传授犯罪方法的故意,其明确反对王某实施诈骗行为。因此,丙不对王某的诈骗罪承担责任。
D选项正确。丁在马某实施杀人行为前就承诺,事后提供藏匿帮助的,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系帮助犯。尽管丁事后并未实施任何帮助,但是事前的承诺行为为马某实施杀人行为提供了心理上的帮助作用,在马某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时,丁也成立故意杀人罪(帮助犯)既遂,二人系共同犯罪。《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如果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如果丁仅仅只是在马某实施犯罪(故意杀人)后帮助其藏匿的,此时,马某的犯罪行为已经结束,事后加入进来的人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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