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高考病句中 “5月4日在北京国家大剧院举行了《红色箴言》大型诗歌朗诵会”是否有问题

2009年 高考病句中这句“ 5月4日在北京国家大剧院举行了《红色箴言》大型诗歌朗诵会”是否有问题?

找不到这句话的主语,但他又不符合无主句或者存现句的特征。可是各个资料上从未认为这句是错误的,哪位高人指点一下?多谢了

注意:不是整个选项,而仅仅是这句。

这句话有下列改法:一,5月4日,北京大剧院举行了《红色箴言》大型诗歌朗诵会。
二,5月4日,《红色箴言》大型诗歌朗诵会在北京大剧院举行。
三,北京大剧院于5月4日举行了《红色箴言》大型诗歌朗诵会。
呵,真巧,我也是语文课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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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27
此句无主语,应改为【北京国家大剧院在5月4日举行了《红色箴言》大型诗歌朗诵会】,童鞋,这错误很明显的,呵呵,好歹我也是语文课代表
第2个回答  2010-10-24
主语:北京国家大剧院
应改为:北京国家大剧院在5月4日举行了《红色箴言》大型诗歌朗诵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