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产假2024年新规定

如题所述

广西产假新规定如下:
1. 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生育一孩增加产假60天,生育二孩增加产假70天,生育三孩增加产假80天。
2. 男方护理假累计不超过25天。
3. 产前检查陪护假累计不超过5天。
4.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如抚育婴儿有困难,可享受最长十二个月的哺乳假。
产假申请流程:
1. 女职工根据需要填写《女职工休生育假申请表》。
2. 部门核准、签字、盖章。
3. 人事处审核同意。
4. 休生育假。
5. 修完生育假需要填写《女职工恢复生育假销假申请表》。
6. 部门核准、签字、盖章。
7. 人事处审核同意。
综上所述,广西2024年的产假新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妇女提供了额外的产假天数,同时为配偶设立了护理假,这些假期均视同出勤,工资和奖金照发。
【法律依据】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 《女职工劳动环境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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