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8月底在某购物广场上班到10月21日。现在我面临加班工资的问题,每小时是不是国家规定的8元1小时?
现在我来详细的说一下,我的工资是每月1100块,人事部的说低工资是850,但是我签临时合同的时候是写的650。人事部说写的是650,但算的时候是用850来算,具体我就不清楚怎么算的了。
我们休息天是每月4天休息,排班表排到你哪天休就哪天休息。
我9月份是星期一休上班情况如下,除去我休息的2天,还有2天休息没休加班,我上了28天班,每天8小时,中秋节加班没休息,从28号上全天班早8点至晚22点到30号。
发工资是10月10号发的9月份工资,我只得了1394元钱,1100的工资,只有294元的加班费。
人事部说是我9天加班,说以850除以26天乘以我加班的天数9天等于的结果就是加班费。
我没明白,加班费到底是多少钱1个小时?是4块?
人事部说850的底薪加全勤什么什么的,没具体说,总的1100块钱,按照国家规定中秋节是3倍工资吧?
而且还有双休日,星期六星期日是2倍工资吧?9天加班才有294块吗?
正班是每天32块钱,那加班呢?还没正班工资高??
10月份从1号开始全天班到12号,早8点到晚22点30,我上到21号辞职的我休息了2天,怎么算?
望懂的大哥大姐看一下,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