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又被法院传唤拘留请问事情会很严重吗?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如题所述

在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又被传唤拘留得看是为什么被法院传唤拘留的,如果是违反规定了那就会取消取保候审重新收监。违反规定重新收监的不能再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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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16
你好: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是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轻微的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必须是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不构成犯罪,就不能采取取保候审。

被公安机关怪保候审后,不等于案件不办,案件继续按照程序移通过检察机关到了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找被取保候审的人时可以采用传唤的方式,此案到了人民法院管辖后人民法院可以更换法院的取保候审手续。你就不用重新申请,法院传唤都是正常的。
第2个回答  2010-10-16
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案件通常是比较罪轻或经济案件,只要你按法院传唤时的要求做,法院一般不会收监.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公安取保了 案子照常走 被法院传唤拘留了 说明案子已经到法院了
可能会判 所以还是在法院找找人吧
至于在法院取保的事 1、如果没收押 那就是法院直接更换取保手续了
2、如果送看守所或者拘留所收押了 你也办不出来了 赶快在法院找人 从轻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案件移交到法院后,法院有权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从司法实践来看,开庭之前羁押的,一般不会判处缓刑,也不会再批准取保候审了。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期限重新计算;继续使用保证金保证的,不再收取保证金。
  人民法院不得对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