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时,口头说了三个月试用期,现在那员工辞职了,说我们没给他签合同,要求赔2个月工资

员工入职时,口头说了三个月试用期,现在那员工辞职了,说我们没给他签合同,要求赔2个月工资
进厂是2010.7.15离职日期是2010.10.11,是自己辞职的。他申诉的内容是这样的:因工厂不给本人签合同,本人已经做了快三个月还没有签合同,要求赔偿两个月工资。现已接到起诉单,要求我们11/5号出庭。请问我工厂应该怎么做,要准备什么

这还有什么可准备的,建议开庭前你们直接找那个员工私下调解解决,然后让他撤诉吧。开庭了对你们没有太多优势。大家都明白上法庭控诉双方都不是一个省事儿活儿。
你们也是,招人家来干活过了三个月也不跟人签合同,对员工一点不负责任。首先要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正视问题,摆正心态去找人家商量,别说什么口头承诺,什么自己辞职之类的理由啊!楼上这么多兄弟可都看着呢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09
1、员工入职时,口头说了三个月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建议劳动关系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的,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的。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10-10-18
试用期是有规定的,并需签署合同。否则就是公司违约。
第3个回答  2010-10-18
你还好意思,那你当时为什么不根他签劳动合同,现在的人不笨了.本来一个月之内就要签的,真的很难帮到你了
第4个回答  2010-10-18
哈哈 居然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