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给子女购买的房屋,若房屋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的,是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父母若只是付首付款,则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房屋若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