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执行对象名下没有财产,钱是不是就永远要不回来了?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没有财产的中止执行,等其有财产的时候再执行。并不是就不执行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由法院采取 限制高消费 、加入 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228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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