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建筑企业进浙备案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外省施工企业进浙需准备的材料  

1、所有复印件都要审核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建筑业企业资质正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副本 

5、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6、驻浙负责人委托书 

7、企业法定代表人、驻浙江省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 

8、驻浙江负责人的、任职文件、社会保险凭证原件; 

9、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11、施工员:、社会保险凭证、施工员岗位; 

12、质量员:、社会保险凭证、质量员岗位; 

13、安全员:、社会保险凭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14、公司法人章和企业 

15、企业驻浙地址相关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上企业信息内容应一致; 

扩展资料

根据建市[2004]78号《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需持建设单位对外国企业进行设计资格预审的证明材料,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对外国企业进行设计资格预审时,可以要求外国企业提供以下能满足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有外国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一)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二)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企业保险证明;

(三)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工程设计业绩证明;

(四)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五)国际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证书;

(六)参与中国项目设计的全部技术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最高学历证明和执业注册证明;

(七)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的意向书;

(八)其他有关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投资指南-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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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28
办理单项备案登记手续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单项备案登记表;

(四)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勘察设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六)本企业从事该项目勘察设计人员名单(加盖企业公章,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需加盖注册人员的注册章);

(七)其他规定需要出具的材料。

进杭企业办理单项注销手续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竣工验收报告;

(二)甲方对备案单项工程的评价意见。 第八条 境外企业进杭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根据建市[2004]78号《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需持建设单位对外国企业进行设计资格预审的证明材料,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程设计合同(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合作设计协议(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建设单位对外国企业进行设计资格预审的证明材料。

合作设计企业是进杭企业的,还需按本规定第六条办理。 第九条 进杭企业要求在杭设立分支机构的,需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和下列材料,并经现场踏勘后办理《分支机构在杭管理手册》。需提供的材料:

(一)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出省(市)证明;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分支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和业绩证明;

(四)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注册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应承诺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企业公章、出图章、合同专用章等的样签。

(七)分支机构固定工作场所的证明材料;

(八)其它规定出具的材料。勘察企业还需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和土试委托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0-28
返景入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