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工伤,医生喊可以出院了,但是公司还没有解决怎么办?出不出院呢?

如题所述

单位不解决去申请劳动仲裁,不出院对问题解决没帮助,而且医院通知出院你不出院后续再住院费用单位可以不承担
属于工伤的,自己可以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认定后工伤保险支付补助金,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和单位无法协商一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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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27
那就等呗,公司就主动解决的,直到你满意为止!
第2个回答  2017-09-27
首先,从受伤之日起到现在过去了多长时间?按照法律规定,自发生工伤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继续在医院待着并没有太大的用处,保留好你住院所花费用的凭证,包括病例,各种单据,医生建议的休养期,是否有陪护人员等以便事后追偿。
在实际中有可能会出现用人单位否认你是他们公司的员工的情形,这时候还需要认定劳动关系,建议你收集好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防万一。
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进一步咨询我,我是律师,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