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一般都是先交钱,出院再报销的吗

如题所述

以金昌市为例,住院都是交纳部分费用,出院时直接报销。以在三级(市内)医院住院为例,需要交纳和报销的比例如下。

按照《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规定,参保居民住院治疗时,应先自付一定数额起付标准:三级(市内)医疗机构500元。

按照《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规定,参保居民住院治疗时,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三级(市内)医疗机构按80%比例支付。

也就是说,在三级(市内)看病住院的,首先要交纳500元费用,然后在办理出院时,按照医保报销的比例80%报销住院费用,交纳的500元作为“定金”,出院时长退短补。但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住院费最高限额为一个年度内3万元。

扩展资料:

以下是不属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很多农民购买了“新农合”后,还购买了一些商业医疗保险,如果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话,您要先去报销“新农合”的费用,然后余下的费用再找保险公司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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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4

以金昌市为例,住院都是交纳部分费用,出院时直接报销。以在三级(市内)医院住院为例,需要交纳和报销的比例如下。

根据《金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参保居民住院治疗时,应先自付一定数额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专科医疗机构(民营医院)2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市内)医疗机构500元。

转院转诊(含自主转外就医)3000元。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市内各级中医院及综合医院的中医科住院治疗起付标准相应降低20%。

第十八条  参保居民住院治疗时,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一级医疗机构按95%比例支付,专科医疗机构(民营医院)按90%比例支付,二级医疗机构按85%比例支付。

三级(市内)医疗机构按80%比例支付,转院转诊(含自主转外就医)按65%比例支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低于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市内各级中医院及综合医院的中医科纳入中医药报销范围,其支付比例在同级医院原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5%,提高后总报销比例不超过100%。

扩展资料:

根据《金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一)挂号、伙食、陪床和疗养的费用;

(二)未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

(三)交通事故、医疗卫生事故、意外人身伤害等明确由第三方负责的费用;

(四)斗殴、酗酒、吸毒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由个人承担责任的原因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施行美容或者对先天性残疾进行非功能性需要矫正或治疗的费用;

(六)明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二十七条  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以外居住办理居住证手续的、探亲、在外务工和在外上学的居民,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按照所住定点医疗机构等级标准执行。

异地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凭本人身份证、出院证明(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住院收费收据、病历复印件,务工人员和学生出具务工证明或学校证明、在统筹地区以外居住者出具居住证手续、探亲者出具急诊证明等资料,到参保地指定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第二十八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期限从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参保居民跨年住院的,费用按下年度标准结算。

第二十九条  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付范围提供医疗服务,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

做到因病施治、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不得分解住院、推诿病人,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和每日费用明细清单。使用医疗保险目录以外的药物和治疗时,要征得参保患者同意方能使用。

第三十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要予以配合,及时提供检查所需资料等,不得阻挡、拖延、隐匿销毁相关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金昌市人民政府-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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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6-12

以金昌市为例,住院都是交纳部分费用,出院时直接报销。以在三级(市内)医院住院为例,需要交纳和报销的比例如下。

按照《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规定,参保居民住院治疗时,应先自付一定数额起付标准:三级(市内)医疗机构500元。

按照《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规定,参保居民住院治疗时,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三级(市内)医疗机构按80%比例支付。

也就是说,在三级(市内)看病住院的,首先要交纳500元费用,然后在办理出院时,按照医保报销的比例80%报销住院费用,交纳的500元作为“定金”,出院时长退短补。但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住院费最高限额为一个年度内3万元。

扩展资料:

以金昌市为例,住院之前都是需要交纳费用的,按照医院级别不同,交纳的费用也各不相同,在出院以后按照报销比例报销住院费用。

尤其是异地住院医疗费用,需要由个人垫付,凭本人身份证、出院证明(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住院收费收据、病历复印件,务工人员和学生出具务工证明或学校证明、在统筹地区以外居住者出具居住证手续、探亲者出具急诊证明等资料,到参保地指定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金昌市人民政府-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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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6-12

门诊费用需要达到1300,1300以上的费用才可以报销。住院费用,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是按比例报销的,例如报销90%。并且有报销费用的上限。例如总共报销的费用不超过17万。

医保卡里的钱一般花在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个人支付的部分,以及在医保定点药店买药时用。医保卡的钱用完了,用现金支付的钱是否可以报销。

扩展资料

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

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比例。

参保居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按照上年度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的10%左右确定,且不低于15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不低于50%,具体支付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和参保居民就医情况合理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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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7-12-04
这个不一定,要看你们当地是否实现即时报销结算。如果实现了,那就在出院结算时直接进行社保报销否则就只能由当事人先行垫付,待出院后收集资料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