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各州众议院的候选人是如何产生的?

每个州都要划分选区,那众议院的候选人是如何产生的?
是由各个选区自己提名候选人来选出各选区的代表,还是在全州的范围内提名候选人再由各选区选?

简单而言,就是单一选区简单多数决。

依美国宪法第一条,众议院席位之分配以各州人口数作基础,以每十年举行一次的人口普查为依据。但各州至少要有一名代表。宪法中唯一规定众议院席次数的条款是,选民比例不可多於每三万人一名议员代表。依在1911年通过的Public Law 62-5,众议院席次定额为435席。

有权选出多於一名众议员的州须分割选区,各区选出一名议员。选区重划於每次人口普查之后进行,而在两次普查之间允许各州修订选区界线,每州都可自订其选区。有些州由不具党派色彩者负责其程序,另有一些州由州议会来进行。最高法院与「Wesberry v. Sanders」一案中明定“议席分配不公正”(malapportionment)的选区划分属於违宪,各选区内之人口数须约略相同。

众议员一任两年,选举在偶数年份举行,选举日定於十一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一般而言,共和党与民主党在大选前数月举行党内初选选出其候选人。独立人士与其他政党的选举人产生办法各州不同。

在大选中,几乎所有的州都使用简单多数决(first-past-the-post),也就是囊括多数选票(不一定过半)者获胜。唯一的例外是路易希安那州使用复选式排序投票(runoff voting)。

参考资料:http://zh.wikipedi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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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