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厂把废机油卖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但没有网上申报环保局怎么处罚

如题所述

2017年6月1日,我市高新分局经过缜密调查,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

2017年5月初,高新分局处突大队接匿名群众举报称:在分局辖区以及周边地区有人收售废机油。分局立即成立由副局长毛勇为组长,由处突大队和丈八路派出所联合组成的专案组。

经对辖区以及周边的中小型汽修厂暗访调查,发现有部分汽修厂非法将废弃机油偷卖给无收购资质的个人处置。一名叫薛保社的男子,经常收购废机油,随即将其作为重点进行调查,民警在高桥乡严小村发现薛保社居住的一间带有后院的民房内存储有大量的废旧油桶。专案组安排人员经过数日的跟踪取证,发现薛保社骑电动摩托车数次前往咸阳市的汽车、摩托车修理厂收购废机油运回住处,经过简易的加工后将废机油送往长安区一些建筑工地出售,在掌握确切情况后,专案组决定收网。

2017年6月1日下午17时许,专案组在长安区高桥乡严小村将犯罪嫌疑人薛保社(男、汉族、49岁、长安冯党村人)抓获,并在其院内查获废机油37桶(其中20桶满装,每桶约200公斤,约4吨),其余17桶内部分装有少量废机油。为了尽快固定现场证据,处突大队大队长山建峰连夜和沣西环保局协调配合工作,分局刑警大队技术人员联合沣西环保局连夜对现场进行勘察,现场提取废机油样品34件,提取土壤样品6件,之后由沣西环保局对废机油进行称重并交由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对废机油进行处理。

经查,犯罪嫌疑人薛保社自2009年以来非法从咸阳市渭阳路、惠民商贸城等从事摩托车修理处收购废机油,经过简易加工后出售废机油约50余吨。6月2日,专案组在咸阳等地抓获5名向薛保社出售废机油的人员:吴涛(男,40岁,陕西咸阳人),武恒第(男,53岁,陕西咸阳人),张博(男,54岁,陕西咸阳人),程大鹏(男,38岁,陕西咸阳人),王巧玲(女,47岁,陕西咸阳人),并将5人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之规定治安拘留。

为了查清废机油的最终流向,完善案件的整个上下线链条,专案组6月3日在长安区斗门镇上泉村盾强建材厂将非法从薛保社处收购废机油的刘利平(男,44岁,西安长安区人)抓获,刘利平交代其于2013年开始从薛保社处收购废机油用于厂内建材的脱模、润滑。犯罪嫌疑人薛保社于2017年6月3日由高新分局以污染环境罪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来源:西安环保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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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22
我也遇到了这个问题,环保局要罚两万,请问题主最后怎么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