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后怎样才能不连累到老婆?

如题所述

如果不一方欠债不想连累另一方,则需要对债务进行判定,需要通过一定的证据来证明此债务与另一方无关,这是就是可以摆脱另一方的债务问题。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一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

1、共同偿还的原则

2、协议偿还的原则

3、判决偿还的原则

扩展资料

司法解释明确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

2、一方借债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3、婚内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4、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借债,所借债务虽然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举债所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

5、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借债,所借债务虽然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举债所得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

9、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借债,所借债务虽然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举债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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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7

这很简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你能够证明这些债务是你私人欠下的,与你的妻子没有任何关系,那么你的妻子就不用承担这部分债务,如果你们能够协议离婚的话,且在协议里注明“自己承担”所有债务,那也是可以不用承担偿还责任的。

先说说夫妻共同债务这人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欠下巨额债务,但不想连累另一方的话,那么就需要对债务进行判定,要知道夫妻共同债务是一种连带责任,且是无限责任。所以,如果不想让自己的妻子偿还,那么夫妻双方就必须对债务举证,如果证据充分,那么就不用承担连带责任。而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夫妻双方共同、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所有权益,同时也共同承担因偶给你共有财产产生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简单点说,就是这个债务如果是与生活有关的话,那么妻子就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但如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来看,夫妻共同的债务的确是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那么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丈夫与妻子离婚,且把财产进行了瓜分,那么只要和妻子签订一份债务偿还协议即可,就是自己把债务揽过来,与妻子没有关系了。在现实中很多人为了逃避债务,都这么干。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也是有一定界限的,比如用于购买共同生活用品的负债,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产生的负债,为支付一方医疗费所产生的债务等。除了这些之外,还有旅行法定抚养义务产生的负债,履行赡养义务产生的负债,以及关于教育、配偶讯、文化、娱乐活动所产生的负债,以及社会交往、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负债,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负债。所以,直接与妻子离婚,然后分割财产,在协议中注明债务有个人承担,只要能够证明债务与妻子无关即可。
第2个回答  2020-01-19

欠债不想连累老婆,则需要对债务进行判定,需要通过一定的证据来证明此债务与老婆无关,这样就可以摆脱老婆的债务问题。

具体法律规定: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扩展资料: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夫妻共同债务

第3个回答  2021-03-11
应该撇下妻子,和妻子分开,那么就不会因此而连累。
第4个回答  2021-03-11
丈夫如果欠下巨债,那么和妻子离婚。这样做就可以不连累妻子。因为离婚之后,各过各的,再也没有经济上的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