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到侵权人本地起诉吗?

异地高速公路上发生前后车追尾的交通事故,后车无保险,车内四名乘客一名司机为同乡关系其中两人受伤,后车被认定为全责,以下几个问题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
1.两名受害人是否可以主张要求其他三人赔偿?还是只能向车主及司机主张?同行乘客有责任吗?
2.若能主张车主及司机赔偿,是否可以在司机和受伤乘客户籍管辖地法院起诉?还是只能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
3.若能在户籍管辖法院起诉,受害者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及证据?

1 受伤者,以交通认定书裁定,均可向全责方进行索赔。起诉一般为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进行。
2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 需自述打印版本,诉状。被告人一份,被告人保险公司一份,法院一份,自己一份即可。需携带索赔金额佐证,如票据,协议,责任认定书等。同时需上交要求索赔金额乘以比例的上诉费,一般只需交一半,待法院判决后由法院认定哪一方交剩下的诉讼费。追问

同乘乘客有责任吗?

追答

肇事车辆乘客无责任,具体按交通认定书为准。都会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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