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分哪五个层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分()()()()和()五个层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五个层次。

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人民解放军选出的代表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



扩展资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利,在现行《宪法》的第三章“国家机构”六十三条有明确的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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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