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名称有哪些要求?

如题所述

注册公司名称有以下要求。
1、名称应当使用汉字;
2、名称不得含有法律规定禁止的内容和文字;
3、公司名称应当由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
4、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
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1-11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x0d\x0a \x0d\x0a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x0d\x0a(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x0d\x0a(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x0d\x0a(三)不含行政区划的。\x0d\x0a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x0d\x0a(一)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x0d\x0a(二)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的含有同级行政区划的。\x0d\x0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本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x0d\x0a第六条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x0d\x0a第七条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x0d\x0a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x0d\x0a第八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x0d\x0a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x0d\x0a第九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x0d\x0a第十条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x0d\x0a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x0d\x0a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x0d\x0a第十一条 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x0d\x0a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x0d\x0a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最高级别行政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x0d\x0a第十二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x0d\x0a(一)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x0d\x0a(二)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x0d\x0a第十三条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x0d\x0a(一)国务院批准的;\x0d\x0a(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x0d\x0a(三)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x0d\x0a(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x0d\x0a第十四条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x0d\x0a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x0d\x0a第十五条 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x0d\x0a第十六条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x0d\x0a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x0d\x0a第十七条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x0d\x0a第十八条 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x0d\x0a(一)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x0d\x0a(二)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x0d\x0a(三)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x0d\x0a第十九条 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x0d\x0a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x0d\x0a第二十条 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3-04-24

注册公司注册企业名称有什么使用规则?,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或电话 企业名称的使用规定: 1.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6个月的预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经批准有筹建期的,公司名称保留到筹建期终止 2.保留期满未办理公司开业登记的,其公司名称自动失效,公司应当在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将《公司名称登记证》交回登记主管机关 3.保留期满后,公司名称可以随公司或者公司的一部分转让。公司名称只能转让给一家公司。公司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定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公司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公司名称 4.公司应当在住所处标明公司名称。公司的印章、银行账户、产品或者其包装等使用公司名称,应当其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相同。法律文书使用公司名称,应当与该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相同。不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公司名称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使用名称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 1.使用未经核准的企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 3.使用保留期内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保留期满不按期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交回登记主管机关的 4.企业名称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5.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等使用的企业名称违反规定的 6.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行为 7.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0元注册公司

快至1-2天拿证

免费代理记账

专业财税代理公司

公司注销

专业注销,疑难杂症

商标注册

不成功全额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