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的行政区划

如题所述

2000年,延津县辖4个镇、14个乡。2005年,撤销塔铺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石婆固乡管辖;撤销新安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小潭乡管辖;撤销班枣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马庄乡管辖;撤销高寨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司寨乡管辖;撤销朱寨乡,将其行政区域划归魏邱乡管辖;将东屯镇的北张兴庄、贾堤,榆林乡的夏庄、冯堤、位堤5个村划归小店镇管辖。调整后,延津县辖4个镇、9个乡:城关镇、丰庄镇、东屯镇、小店镇、僧固乡、石婆固乡、魏邱乡、司寨乡、王楼乡、马庄乡、胙城乡、榆林乡、小潭乡。
2006年8月,延津县的小店镇整建制划归红旗区管辖,调整后延津县辖12个乡镇。 延津地处黄河流域,全境为平原,无山地,北部有大量连绵起伏的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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