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注册的新公司不想开了,可以随时注销吗

如题所述

一般不建议马上注销,个别地方工商局规定成立1年内的公司不予办理注销。如果一定需要注销,那么可以去税务局申请税务注销备案后,前往注册地工商局做简易注销即可。
公司注销流程
一、工商注销备案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解散公司0
3、委托代理人证明
4、注销申请书
5、公章
6、公司老章程
二、注销登报公告
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
三、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
四、工商注销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国地税注销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确认清算报告)
4、公司清算报告
5、注销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证明
7、公章
五、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
六、银行注销
需要材料:
1、国地税注销结果通知单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
3、营业执照正本
4、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7、印鉴卡
8、印鉴卡上预留印鉴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0、支票本
11、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资料
12、销户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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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08
1、不可以随意注销;
2、可以召开股东会作出出面终止经营的股东会决议;
3、公司自行进行清算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4、公司资不抵债的要到法院进行破产宣告,法院宣告破产程序启动后依司法程序进行破产;
完成以上程序后才可以注销公司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2-08
如果公司不想经营,经过股东协商注销,可以随时启动注销程序,注销比设立要麻烦一些,税务清算,申请,注销等,执照要登报45天之后才能启动工商注销手续,新开公司应该没有怎么经营,所以注销税务方面要容易一些,有不清楚的可以问我